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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在企業群里,收到相關領導發布的正式文件,2019年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實施方案,內容如下,里面對包含水泥、鋼鐵、耐火材料、陶瓷、鐵合金等14個行業在內的工業企業污染物類煙氣排放標準進行了公開說明。以下為文件全文。
鄭州市2019年工業企業深度治理
專項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減少全市工業企業大氣污染物排放總量,加快工業企業綠色發展和轉型升級,促進工業企業高質量發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經濟發展和環境保護“雙統籌雙促進”的工作要求,協同推進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綜合運用法治、市場、科技、行政等多種手段,引導激勵工業企業積極參與污染防治攻堅戰,明確標準、技術攻關,幫助企業解決環境治理困難,提高綠色發展能力,持續改善環境空氣質量。
二、治理范圍
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包含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設和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工程建設。
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設范圍為電力、鋼鐵、水泥(含粉磨站)、有色金屬、炭素、陶瓷、磚瓦窯、耐火材料、鑄造、石灰制造、磨料磨具等大氣污染重點排放行業;
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工程建設范圍為全市所有工業企業。
三、工業企業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設標準
(一)火力發電企業
1、火力發電鍋爐煙氣在基準氧含量3.5%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鼓勵達到5mg/m3、35mg/m3、50mg/m3以內。
2.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二)水泥企業(含同類生產工業的窯爐)
1.水泥窯煙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35mg/m3、100mg/m3以內,鼓勵達到10mg/m3、35mg/m3、50mg/m3以內。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3.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三)鋼鐵行業企業
1.燒結機頭(球團)煙氣實施除塵、脫硫、脫硝改造;高爐煤氣實施煤氣脫硫改造;軋鋼加熱爐、發電鍋爐實施低氮燃燒改造。
2.燒結機頭(球團)煙氣在基準氧含量16%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鼓勵達到5mg/m3)、35mg/m3、50mg/m3以內,二噁英排放不得超過0.25ng-TED/m3。
3.熱風爐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150mg/m3以內。
4.煉鋼車間安裝三次干法除塵系統。電爐煉鋼二噁英不得超過0.15ng-TEQ/m3。
5.軋鋼工序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150mg/m3以內。
6.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7.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四)有色金屬企業
1.工業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50mg/m3以內。
2.電解鋁工業煙氣顆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和2mg/m3以內。
3.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4.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五)耐火材料行業企業
1.所有窯爐在基準含氧量18%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100mg/m3以內;鼓勵達到10mg/m3、35mg/m3、50mg/m3以內。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3.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六)陶瓷行業企業
1.噴霧干燥塔、陶瓷窯實施除塵、脫硫、脫硝改造,基準含氧量18%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30mg/m3、50mg/m3、180mg/m3以內;鼓勵達到10mg/m3、35mg/m3、50mg/m3以內。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3.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七)磚瓦窯行業企業
1.人工干燥及焙燒煙氣在基準含氧量9%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30mg/m3、300mg/m3、200mg/m3以內。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3.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八)鑄造行業企業
1.采用沖天爐的應進行除塵、脫硫、脫硝改造,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30mg/m3、100mg/m3以內。
2.中頻電爐爐口以上建設封閉式集氣罩,集氣罩面積應將出鐵口(澆注口)覆蓋在內并安裝配套的袋式除塵設施。
3.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4.采用煤砂、樹脂砂、覆膜砂、消失模工藝的應配套安裝VOCs收集和凈化處理設施。
(九)石灰窯、磨料磨具等行業企業
1.石灰窯實施除塵脫硫脫硝改造,在基準含氧量9%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30mg/m3、200mg/m3、400mg/m3以內;鼓勵達到10mg/m3、50mg/m3、100mg/m3以內。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3.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十)鐵合金行業
1.礦熱爐、精煉爐要封閉并安裝除塵設施,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100mg/m3以內。使用煤氣全封閉窯爐生產鐵合金煙氣顆粒物排放濃度在10mg/m3以內。
2.中頻電爐鐵合金企業,中頻電爐爐口以上建設封閉式集氣罩,集氣罩面積應將出鐵口(澆注口)覆蓋在內并安裝配套的袋式除塵設施,顆粒物10mg/m3以內。
3.烘干爐采用天然氣(LNG)、液化氣、電等清潔燃料,安裝袋式除塵器,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50mg/m3、100mg/m3以內。
4.其他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5.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十一)石料開采及加工企業和煤炭洗選行業
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十二)玻璃行業
1.實施玻璃熔爐除塵脫硫脫硝改造,在基準氧含量(平板玻璃8%、其它玻璃9%)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100mg/m3、260mg/m3以內。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十三)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焚燒處置等高污染燃料設施
1.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焚燒處置等高污染燃料設施煙塵、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35mg/m3、50mg/m3標準。
2.所有排氣筒顆粒物排放濃度小于10mg/m3。
3.所有氨法脫硝、氨法脫硫氨逃逸小于5mg/m3。
(十四)2018年以前已開展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設的行業,繼續按照原有文件確定的標準加大工作力度
1.特種水泥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9月底前,特種水泥窯煙氣在基準氧含量10%的條件下,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濃度分別達到10mg/m3、35mg/m3、100mg/m3以內,未完成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2.炭素行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9月底前,未完成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3.鋼鐵行業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作。2019年9月底前,未完成煙氣超低排放改造工作的企業實施停產治理。
(十五)其他行業企業
其余涉氣企業深度治理標準和要求,可根據生產工藝特點參照上述重點行業(工序)執行。
四、無組織排放治理標準
(一)無組織排放產污環節治理
1.料場密閉治理。物料儲存于密閉料倉(庫、棚)中,密閉料場必須覆蓋所有堆場料區(堆放區、工作區和主通道區)。密閉料場內必須保證空氣合理流動,不產生局部湍流,并配置灑水、遮蓋或噴灑抑塵劑等抑塵措施。
2.物料輸送環節治理。散狀物料采用封閉式輸送方式,輸送過程中受料點、卸料點應設置密閉罩,并配備除塵設施。輸送皮帶采用密閉管廊,運輸車輛應嚴密苫蓋,禁止廠內露天轉運散狀物料。
3.生產環節治理。生產工藝中各產塵點設置集氣罩,并配備除塵設施或設置噴淋、噴霧、灑水抑塵措施。上述行業生產環節涉及VOCs產污工序的應設置于密閉工作間內,收集的廢氣導入VOCs凈化處理設備進行處理。所有落料點、破碎設備、篩分設備等產塵點或密閉罩周邊1m處顆粒物濃度小于2mg/m3。全廠各車間不能有可見煙塵外逸。
4.廠區、車輛治理。廠區道路硬化,平整無破損,無積塵,廠區無裸露空地,閑置裸露空地綠化。對料場出入口的道路及車流量大的道路定期灑水清掃。企業出場口和料場出口處配備車輛清洗裝置,對所有運輸車輛進行沖洗,嚴禁帶泥上路。洗車平臺四周應設置洗車廢水收集防治設施。
(二)建設完善監控系統
按照《鄭州市涉氣工業企業監控全覆蓋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全市電力、鋼鐵、水泥、陶瓷、玻璃等行業開展無組織排放監測試點。每套環保治理設備與對應的生產工序均應安裝獨立智能電表,需具備運行狀態、實時電壓、電流、功率數據采集上傳功能,確保生產工藝設備、廢氣收集系統以及污染治理設施同步運行。
(三)建立企業長效管理機制
1.崗位責任制度。企業作為環保治理的主體,要結合實際細化崗位職責,明確主管環保的部門,電力、鋼鐵、水泥、碳素、耐材、磚瓦窯、有色金屬、陶瓷、鑄造等重點行業企業和工業產值在10個億以上的工業企業應設置環保專工,做到定崗定人、任務明確、責任明確。
2.達標公示制度。各企業要將無組織治理改造方案、達標驗收情況、崗位責任制度以及差異化管控等內容在場區合適的位置予以上墻公示,形成公開化、常態化、規范化管理機制。
3.定期巡查維護制度。各企業均要明確主管無組織排放治理的負責人,企業內部要成立無組織排放治理監管組織機構,建立監管制度。要對無組織排放治理工作進行常態化巡查,對無組織排放治理設備運行情況以及各崗位責任人履職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糾正解決。
五、重點任務
(一)3月底前,組織專家排查出的重點工業企業無組織問題清單錄入“鄭州市重點涉氣企業無組織排放清單管理系統”。利用“清單管理系統”分縣(市、區)下達整改銷號任務,完成整改的企業通過“清單管理系統企業端APP”提交申報材料,各縣(市、區)負責對申報銷號的企業進行現場核查,并通過系統平臺報送專家核查。各縣(市、區)在5月底前完成已排查問題清單整改銷號。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二)3月底前,由市生態環境局出臺《鄭州市工業企業無組織深度治理實施細則》,分行業實施階梯化指標設置,分為基礎指標、中心城區指標、鼓勵性指標。一般工業企業需完成基礎指標要求,位于中心城區內的工業企業需完成中心城區指標要求,申請標桿的企業需完成鼓勵性指標要求。各行業的鼓勵性指標不作為強制性要求,所有工業企業可根據自身情況自覺自愿提升綠色發展水平,進一步降低無組織排放總量。企業治理的力度與效果,經考核后量化,將作為2019年秋冬季錯峰生產與應急響應生產負荷評級的重要指標。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三)3月底前聘請國內知名研究團隊對我市2019年重點開展的耐材行業煙氣深度治理進行科技攻關,開展煙氣治理和回收利用研究,進一步降低企業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科技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四)3月底前組織成立鄭州市各個行業深度治理專家組,聘請國內行業專家,指導幫助企業制定環境治理解決方案,全面提升工業企業大氣污染防治能力。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五)3月底前委托第三方機構按照污染物排放量、工業產值、納稅額等分行業制定績效考核辦法,同步出臺綠色環保引領企業申報辦法,對完成深度治理改造,污染排放績效水平明顯好于同行業其他企業的環保標桿企業,給予錯峰生產豁免和污染天氣管控放寬政策,給予綠色信貸支持,給予審批支持,優先參與電力市場交易。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工信局、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4月底前,對納入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和無組織深度治理名單的企業完成“一企一策”治理方案的制定和專家評審;企業“一企一策”治理方案可自行制定,也可由政府部門組織專家幫助企業制定。一企一策治理方案應涵蓋煙氣治理、無組織排放改造、在線監控、貨物運輸等內容。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七)3-9月分階段持續開展對縣(市、區)管理人員和工業企業負責人的政策宣貫和業務培訓。幫助企業及時了解和掌握國家、省、市生態環境相關法律法規標準、政策措施等,提高企業綠色發展意識。指導企業以生態環境保護促轉型升級,主動對標高質量發展。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八)8月底前,建設單位完成無組織深度治理任務,并通過專家現場核查。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九)9月底,建設單位完成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治理任務并自行驗收完畢。
牽頭單位: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十)2019年10月底,申請環保、經濟優惠政策的企業完成政府部門組織的專家現場核查;通過現場核查的企業進行公示,并享受環保、經濟優惠政策和差別化管控政策。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
責任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
六、支持政策
(一)對在2019年10月底以前完成煙氣超低排放示范工程建設標準和無組織排放深度治理標準,并經相關部門驗收達標的企業(工段),豁免秋冬季錯峰生產,在重污染天氣應急管控中降級管控或不再進行管控。
(二)充分利用省、市先進制造業發展專項資金,對企業完成深度治理改造,并經相關部門驗收達標的企業,給予財政資金支持。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直相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做好相應工作,市工信局牽頭做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工作;市發改委負責火力發電企業的深度治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做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方案、聘請專家團隊制定行業標準和“一企一策”方案,推進鍋爐、生活垃圾焚燒發電、醫療廢物、危險廢物焚燒處置等高污染燃料設施治理工作;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石料開采及加工企業深度治理工作;市煤炭局負責煤炭洗選行業深度治理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成立專家組對企業“一企一策”方案進行評審,委托第三方機構進行工程現場核查工作。
(二)完善目標責任制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是工業企業深度治理主
體責任單位,負責組織實施工業企業深度治理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工作方案制定和轄區內“一企一策”深度治理方案的制定,并上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建立目標管理機制,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要與轄區內實施深度治理的企業簽訂目標責任書,并向市政府遞交工業企業深度治理目標責任書,全力抓好轄區工業企業深度治理任務的落實(聯系方式:市工信局,吳東收0371-67170052,郵箱zzjwnyc@163.com;市生態環境局,吳東0371-67189206,郵箱zzhbjdqc@126.com)。
(三)建立例會調度制度
自2019年4月起,實行工業企業深度治理月例會制度,市政府每月聽取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的工作開展情況,協調解決重點企業深度治理中遇到的問題,對各縣(市、區)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于每月25日前將本轄區深度治理工作進展情況分別報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市工信局、市生態環境局對深度治理工作開展經常性指導,市環境污染督導組每月對各縣(市、區)深度治理項目進展進行督查,對責任不落實、整治不得力、項目進度慢、擅自降低治理標準等行為,在全市范圍內曝光批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加強宣傳培訓
深入開展工業深度治理宣傳報道系統活動,大力宣傳我市工業企業環境污染綜合整治,構建綠色工業體系。充分利用主流媒體和自媒體平臺,加強生態環境法律法規標準、重大政策性文件的宣傳解讀,認真總結企業環境治理經驗,及時宣傳先進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推動企業履行好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和義務,營造全力治污、全民治污、全域治污強大聲勢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