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質的服務流程
· quality of service processes ·
- 需求溝通傾聽客戶需求,了解用戶使用環境和現場工況
- 方案設計根據現場實際工況,針對性出具解決方案
- 合同簽訂技術和商務規范確認,簽訂合作協議
- 產品制作選擇最優質的元器件,嚴格按照技術協議
- 調試安裝現場規范安裝,靜態動態調試,分析儀運行
- 售后服務后續維護,持續跟進,終身維修
山東濟南市槐蔭區太平河南路1567號均和云谷濟南匯智港6號樓
在2024年10月啟動的第三輪第三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中,4家央企——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有限公司、中國石油化工集團有限公司、中國中化控股有限責任公司、中國化學工程集團有限公司——接受了為期一個月的嚴格檢查。此次督察的重點之一是揮發性有機物(VOCs)的治理情況。然而,檢查結果揭示了一些令人關注的問題,這些問題不僅暴露了央企在環保管理上的短板,也為未來的環境治理工作敲響了警鐘。
VOCs治理:央企的通病
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大氣污染的重要前體物之一,其有效治理對于改善空氣質量、減少臭氧污染具有重要意義。然而,此次督察發現,VOCs治理問題已成為4家央企的“通病”。
在中國石油,部分企業VOCs治理與國家要求差距較大,泄漏問題突出,檢測與修復工作不到位,甚至存在環境監測數據與實際嚴重不符的情況。此外,一些企業違規將火炬燃燒裝置作為日常大氣污染治理設施,這不僅違背了環保原則,也對環境造成了潛在威脅。
中國石化的情況同樣不容樂觀。部分企業頻繁開啟煙氣旁路,大量廢氣未經處理直接排放,污染治理設施運行不穩定,污染物濃度超標問題頻發。更令人擔憂的是,部分企業甚至在VOCs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中弄虛作假,嚴重違反了環保法規。
中國中化和中國化學也未能幸免。中國中化部分儲罐泄漏問題突出,個別企業通過火炬燃燒排放工藝尾氣,甚至存在委托第三方機構出具虛假報告的情況。中國化學則存在施工現場露天噴漆、廢氣治理設施不正常運行等問題。
問題背后:管理與技術的雙重挑戰
這些央企在VOCs治理上的問題,反映了管理與技術的雙重挑戰。從管理層面來看,部分企業對環保法規的執行力度不足,對VOCs治理的重視程度不夠,導致治理措施落實不到位。例如,一些企業未按要求完成儲罐改造、未落實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甚至存在數據造假行為。
從技術層面來看,VOCs治理涉及復雜的工藝和設備,需要企業投入大量的資金和精力進行技術研發和設備升級。然而,部分企業在這方面存在明顯短板,導致治理效果不佳。例如,部分企業泄漏檢測與修復工作不到位,大量密封點應檢未檢,污水處理站廢氣治理設施運行不正常。
整改與機遇:央企的責任與使命
面對這些問題,央企必須采取切實有效的整改措施。首先,企業需要加強對環保法規的學習和執行,建立健全的環保管理體系,確保各項治理措施落實到位。其次,企業應加大技術研發和設備升級的投入,提升VOCs治理能力。例如,采用先進的泄漏檢測與修復技術(LDAR),優化儲罐改造方案,確保廢氣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同時,央企作為行業的領軍者,應積極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動整個行業的環保升級。通過與科研機構合作,開展VOCs治理技術的研發和應用,央企可以在行業內樹立良好的環保形象,為實現國家的綠色發展目標貢獻力量。
結語
此次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揭示的VOCs治理問題,為央企敲響了警鐘。面對挑戰,央企應以整改為契機,加強管理,提升技術水平,推動VOCs治理工作的全面升級。這不僅是央企的責任,更是央企在新時代背景下實現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只有這樣,央企才能在環保領域樹立標桿,為國家的生態文明建設貢獻力量。